106學年第1學期課程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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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基本資料 |
開課序號 | 4296 | 課程學制 | |
科目代碼 | CED0105 | 課程名稱 | 人權法治教育專題研究 |
英文名稱 | Special Topics on Law-Related and Human Rights Education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3.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3 小時 |
開課系級 | 公領系(博)1年級 |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針對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及基本人權的基本理念,進行深入的分析,同時針對上述重要原則的實踐,所必需依賴的釋憲制度,作更進一步的探討;另外與我國大法官近年重要憲法解釋配合,以使我國憲法體系所樹立的基本價值與典範之理想面與實質面,都能夠獲得一個具體的結論。 為了使學生學習嚴謹法學論文的撰寫方式,包括用語與註解,以及嫻熟運用法律推理、辯證與激盪思慮能力,本課程將要求每位學生將以基本人權與法治國家原則作為研究重點,並參酌有關之大法官最近所作出的解釋,撰寫學期報告,將以培養理論與批判的論述實力。 同時,本課程將要求同學對國內重要的憲法學、行政法學教科書及學術論文,進行深入的閱讀、分析及評論,藉以嫻熟法學論文的論理與行文模式,並加深公法學學術底蘊。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使學生深入了解現代憲政體制、基本人權原則理念及法治國原則 | 博士: 1-1 知識/認知:具備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專業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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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國大法官解釋實務、理論依據及批判,以及公法相關理論之研究。 | 博士: 1-2 知識/認知:具備科際整合與創新之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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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嫻熟法學論文撰寫、法院判決的研讀與分析、撰寫能力 | 博士: 3-1 個人特質:具備獨立思考與批判反省精神 |
二、教學大綱 |
授課教師 | 陳新民 | ||
教學進度與主題 | |||
第1週 課程基本介紹 第2週 法治國家的概念(一):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的理論發展 第3週 法治國家的概念(二) :比例原則的理論發展 第4週 法治國家的概念(三):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的理論發展 第5週 基本人權(一):人身自由的憲法結構與實踐 第6週 基本人權(二):財產權保障的憲法意義 第7週 基本人權(三):言論自由保障的憲法意義 第8週 基本人權(四):宗教自由保障的憲法意義 第9週 基本人權(五):平等原則保障的憲法意義 第10週 基本人權(六):集會遊行與政黨自由保障的憲法意義 第11週 基本人權(七):基本人權的實踐-第三者效力的問題與釋憲體制 第12週 基本人權(八):基本人權的維護者:釋憲制度與大法官會議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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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法 | |||
方式 | 說明 | ||
講述法 | 老師將對相關問題進行講述說明,並建議閱讀相關之資料 | ||
討論法 | 歡迎學生就基本人權與法治國家原則實踐等問題自由提問 | ||
專題研究 | 讓學生挑選有興趣之主題學習撰寫正式法學報告 | ||
評量方法 | |||
方式 | 百分比 | 說明 | |
課堂討論參與 | 10 % | 歡迎同學盡量參與其他同學報告論文之討論 | |
出席 | 10 % | 學生有義務參與全程課程學習,縱使已提交報告後亦同 | |
報告 | 80 % | 以論文的深度、嚴謹度作為評判標準。 | |
參考書目 |
指定教材:陳新民著,憲法學釋論(第8版),2015年,三民書局經銷。 陳新民著,行政法學總論(第9版),2016年,三民書局經銷。 ※參考文獻: 一、蘇永欽著 違憲審查(初版),2006年1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二、吳庚 著,憲法解釋的適用(第三版),2004年6月,三民書局經銷。 三、陳新民 著,釋憲餘思錄第1~4冊,2011年~2016年,三民書局經銷。 四、楊子慧 著,憲法訴訟(初版),2008年4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六、陳新民著,法治國家原則之檢驗,2007年7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