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第1學期課程綱要 |
@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同學勿隨意影印教科書 。 Please respec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shall not copy the textbooks arbitrarily. |
一、課程基本資料 |
開課序號 | 0820 | 課程學制 | |
科目代碼 | CEU0007 | 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 |
英文名稱 | The Constitution of R.O.C.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必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 小時 |
開課系級 | 公領系(學)1年級甲班 |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不但要能對政府權力有所約制,更要能透過憲法規範,保障人民最大限度的自由與權利。在我國憲政運作上,如果政府機關認為,憲法賦予它的權力,有受到其他機關侵害的疑義;或者是人民認為,他在憲法上的自由權利,有受到政府機關侵害的疑義時,在制度設計上,便會尋求「司法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機制—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機制的救濟。因而,要掌握我國憲政脈動,除了必須對憲法文本的規範精神有基本的理解與掌握,對於憲政實務,尤其是對向來司法院大法官如何透過解釋來操作與實踐憲法,更是無法忽略。 本課程在規劃設計上,擬以高中「公民與社會」課程教師需求為主要目標,輔以一般性的憲政理念,期能在短短的二學分中,使修習同學掌握中華民國憲政概況。在議題上,我們將配合現行高中課程憲法部分之重點,從憲政主義下的政府組織架構與人民基本權利兩大面向,關照本土憲政規範與實踐的情形,尤其是有關人民之權利義務之憲政學理本土化經驗。 本課程希望同學能走出課堂,親身以具體參與方式從事公民實踐。本學期課程進行仍以教師講授為主,輔以座談、參訪活動。為增進學習效果,亦將有隨堂測驗與課堂作業。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理解我國憲政脈動,對憲法文本規範精神與實務運作具基本理解與掌握 | 學士: 1-1 知識/認知:具備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專業知識 |
||
2. 透過憲政規範與實踐,整體瞭解臺灣政治、社會、文化各層面之運作 | 學士: 1-2 知識/認知:具備科際整合與創新之知識 |
||
3. 關心人民權利義務的憲政學理本土化經驗 | 學士: 4-2 價值/倫理:尊重不同群體、關懷弱勢與生態環境並能追求社會正義 |
二、教學大綱 |
授課教師 | 劉恆妏 | ||
教學進度與主題 | |||
第1週 課程進行方式介紹、憲法史 第2週 【台權會:人權座談會】 地點:教材教具室 第3週 憲法總論 第4週 憲法總論 第5週 憲法變遷 第6週 【參觀司法院、憲法法庭】 第7週 憲法的解釋適用 第8週 憲法基本原則 第9週 國家組織(一) 第10週 國家組織(二) 第11週 基本國策 第12週 基本權總論 第13週 基本權總論 第14週 基本權總論 第15週 基本權各論 第16週 基本權各論 第17週 基本權各論 |
|||
教學方法 | |||
方式 | 說明 | ||
講述法 | 教師講授 | ||
實地考察、參訪 | 司法院參訪 | ||
專題研究 | 人權座談會專題演講與討論 | ||
評量方法 | |||
方式 | 百分比 | 說明 | |
作業 | 5 % | 課堂作業 | |
期末考 | 50 % | 學期評量(期末考) | |
課堂討論參與 | 5 % | 包括出席狀況、上課態度、課堂準備與參與情形等 | |
報告 | 20 % | 座談會心得報告(10%) 參訪心得報告(10%) | |
其他 | 20 % | 隨堂測驗 | |
參考書目 |
(一)主要參考資料 1. 上課大綱與其他上課補充資料。 2. 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11年9月五版。 (二)其他參考資料 3. 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臺北:元照,201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