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第1學期課程綱要 |
@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同學勿隨意影印教科書 。 Please respec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shall not copy the textbooks arbitrarily. |
一、課程基本資料 |
開課序號 | 0743 | 課程學制 | |
科目代碼 | 0000011 | 課程名稱 | 服務學習(二)-人發系學會 |
英文名稱 | Service-Learning(II)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必修 |
學分數 | 0.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1 小時 |
開課系級 | 幼家科學系(學) | ||
先修課程 | ◎必須先修過(也可以同時修)【0000001 服務學習(一)】 | ||
課程簡介 | 服務學習課程以「協同合作」、「互惠」、「尊重多元差異」、「學習為基礎」、「社會正義為焦點」等特質為基礎,以「準備」、「服務」、「反思」、「慶賀」等學習歷程,服務範圍以自己的生活與學習環境為起點而推展至專業社群,服務的技能由一般服務推展至專業服務,服務地點由系所而校園乃至於社區,依序漸進。以培養學生關懷社會及服務人群的情操,並促進公民責任之實踐。 服務學習課程(二)為必修0學分,基本課程時數為18小時(包括服務知能4-8小時及服務實作10-14小時)課程內容以校園服務、社區服務及機構服務為原則。除學系開課外,另有行政單位及社團開課,鼓勵學生依興趣選修,以發展多元價值觀及問題解決的能力。 | ||
課程目標 | 對應基本素養 | ||
1. 增進服務學習理念與服務技巧 | 學士: 6 主動探究與終身學習 |
||
2. 發展尊重多元文化與價值觀 | 學士: 2 多元文化與國際視野 |
||
3. 培養關懷社會及服務人群的情懷 | 學士: 8 社會關懷與公民實踐 |
||
4. 促進學生實踐公民責任 | 學士: 8 社會關懷與公民實踐 |
||
5. 養成規劃服務方案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 學士: 7 創新領導與問題解決 |
二、教學大綱 |
授課教師 | 魏秀珍 | ||||||||||||||||||||||||||||||||||||
教學進度與主題 | |||||||||||||||||||||||||||||||||||||
【單位/社團名稱: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減塑促進中心】 服務對象:國中七~八年級學生 服務機構位置:金門縣金城國中 服務機構介紹: 服務方式簡述:前往該校辦理三天減塑創客營隊 服務內容簡述:檢附營隊課程表及課程說明
第一次上課日期/時間/地點: 107年05月05日09:00~12:00,地點:臺師大減塑促進中心(浦城街13巷20號)
準備階段-服務知能(共計18小時) 107年5月5日課程說明、服務學習理念與服務技巧(1小時) 107年5月5日服務知能培訓(2小時) 107年6月3日專書閱讀、服務實作主題討論、服務實作分組、經驗分享與服務工作示範(3小時) 107年6月30日服務場地勘察(4小時) 107年7月1日服務實作演練(8小時)
服務階段-服務實作(共計20小時) 107年7月2日至107年7月4日上午,共計2.5日,每日以8小時計。 進行服務實作(20小時)
反思階段-服務知能(共計2小時) 107年7月2日至107年7月3日 進行服務反思(2小時) *於7月2日及7月3日晚間進行各1小時檢討會並進行服務反思。
慶賀階段-服務知能(共計4小時) 107年7月4日下午 慶賀分享服務經驗與成果(4小時) *於7月4日營隊結束在當地進行慶賀與分享服務經驗與成果。 |
|||||||||||||||||||||||||||||||||||||
教學方法 | |||||||||||||||||||||||||||||||||||||
方式 | 說明 | ||||||||||||||||||||||||||||||||||||
講述法 | 講述課程大綱、課程進度與服務學習課程的基本理念(準備階段)。 | ||||||||||||||||||||||||||||||||||||
討論法 | 討論課程進行與服務實作方式(準備階段)。 | ||||||||||||||||||||||||||||||||||||
問題解決教學 | 以團體討論或個別反省,分享學習心得、情緒,進行經驗轉化,以獲得的新知識與價值 (反思階段) 。 | ||||||||||||||||||||||||||||||||||||
合作學習 | 與服務對象或團體成員一起分享責任、權力並分享成果 (反思階段) 。 | ||||||||||||||||||||||||||||||||||||
實驗/實作 | 進行實地服務實作,體驗服務的經驗(服務階段)。 | ||||||||||||||||||||||||||||||||||||
實地考察、參訪 | 參訪服務單位或服務機構(準備階段)。 | ||||||||||||||||||||||||||||||||||||
媒體融入教學 | 透過教學影片、照片、繪圖、音樂、戲劇等方式,進行反思與慶賀(慶賀階段)。 | ||||||||||||||||||||||||||||||||||||
評量方法 | |||||||||||||||||||||||||||||||||||||
方式 | 百分比 | 說明 | |||||||||||||||||||||||||||||||||||
作業 | 30 % | 1.活動、課程方案撰寫。(準備階段) | |||||||||||||||||||||||||||||||||||
課堂討論參與 | 25 % | 1.積極參與籌備會議討論。(準備階段) 2.營期間積極主動,使營隊順利進行。(服務階段) | |||||||||||||||||||||||||||||||||||
出席 | 15 % | 1.無故未出席重要籌備會議一次以上即以「不通過」評定之。 | |||||||||||||||||||||||||||||||||||
報告 | 30 % | 1.撰寫服務心得報告(反思階段)。 | |||||||||||||||||||||||||||||||||||
其他 | 100 % | 1.依據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學生因故不能出席服務學習課程者,須依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以曠課論,曠課一小時作缺課五小時計。缺課逾三分之一者,該學期成績以「不通過」評定之。 2.另服務學習課程之學習評量,包含服務態度(佔25%)、服務能力(佔25%)、反思學習(佔25%),及學生整體表現之質性評量(佔25%)。 | |||||||||||||||||||||||||||||||||||
參考書目 |
黃玉(總校閱)、徐明、楊昌裕、劉杏元、劉若蘭、林至善、楊仕裕、葉祥洵、邱筱琪(2008)。從服務中學習-跨領域服務學習理論與實務。台北:洪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