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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CHC0131 | 課程名稱 | 文法教學研究 |
英文名稱 | Studies in Teaching Chinese Grammar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3.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內容著重漢語詞法、句法以及詞類探討,藉此讓學生知悉漢語語法特色,掌握文法教學要領,並能實際運用於教學中。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了解漢語構詞的方式 |
碩士: 1-1 具備經史學、哲學、文學、語言文字、國文教學等專門知識。 博士: 1-1 具備經史學、哲學、文學、語言文字、國文教學等專門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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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掌握漢語詞類的特色 |
碩士: 1-2 具備中國語言、文學、學術思想、文獻資料之認知與研究能力。 博士: 1-2 具備中國語言、文學、學術思想、文獻資料之認知與研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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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熟稔漢語句式的法則 |
碩士: 1-2 具備中國語言、文學、學術思想、文獻資料之認知與研究能力。 3-1 具備良好的中文書寫及口語表達能力。 博士: 1-2 具備中國語言、文學、學術思想、文獻資料之認知與研究能力。 3-1 具備良好的中文書寫及口語表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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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知悉古今漢語的差異 |
碩士: 1-3 具備理解、分析、評鑑文獻的能力。 博士: 1-3 具備理解、分析、評鑑文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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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熟知文法教學的要領 |
碩士: 2-2 具備講解、教導、傳播中華傳統文化的能力。 2-3 具備應用語文特質,結合傳統文化,發展文創產業的能力。 博士: 2-2 具備講解、教導、傳播中華傳統文化的能力。 2-3 具備應用語文特質,結合傳統文化,發展文創產業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