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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EDD0001 | 課程名稱 | 教育學方法論 |
英文名稱 | Methodology of Pedagogy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3.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旨在使學生嫺熟各種教育研究方法之理論基礎,使學生在實際進行教育研究時,能適切掌握教育問題、解決教育問題,進而導向新教育理論之建立。 教育學科學理論體系之建立,德國E. Ch. Trapp首肇其端,1780年Trapp刊行「教育學探究」(Versuch einer Padagogik)即試圖探究教育過程之科學法則。1806年Fr. Herbart 刊行「普通教育學」(Allgemeine Padagogik),其影響更擴及於歐美各國。1876年蘇格蘭St. Andrews和Edinburgh大學成立「教育理論、歷史與藝術」之貝爾講座(Bell Chairs),美國第一個「教學科學與藝術講座」於1879年在芝加哥大學成立。這些講座之成立,除了提昇教師專業水準而外,更重要的在於促進教育的科學研究。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嫺熟各種教育研究方法之理論基礎 |
博士: 1-1 具備教育學專業知識之創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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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適切掌握教育問題、解決教育問題 |
博士: 2-1 具備從事教育專業之研究與創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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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立新教育理論 |
博士: 3-1 具有教育使命感並追求專業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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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實踐教育理想之專業知能 |
博士: 4-1 信守教育專業與研究倫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