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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EDU0141 | 課程名稱 | 行政法 |
英文名稱 | Administrative Law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鑒於我國憲政法制日漸完備,依法行政為現代國家之基本原則,行政法之發展有助於釐清依法行政下,行政機關與人民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本課程內容以行政法總論為主,相關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資訊公開法等,行政組織法部分,則以相關組織法制原理及組織職能等為介紹內容。至國家賠償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制,則視課程進度時間,酌予納入作簡要之介妱說明。本課程除相關行政法理論、法律制度之介紹外,並引入司法判解之見解作為教材內容,以期個案實例之活用。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行政之概念、行政法之發展、公法與私法之區分 |
學士: 1-1 具備教育學基礎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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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法之法源 |
學士: 2-1 具備從事教育實務工作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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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程序法緒論 |
學士: 3-1 具備挫折容受力與堅持教育理念的勇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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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與基本原則 |
學士: 4-1 熟悉教育專業倫理及法令 4-2 關懷弱勢並實踐教育專業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