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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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M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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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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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行政 |
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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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on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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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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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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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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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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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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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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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授課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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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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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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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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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針對《環境教育法》深入探討環境教育行政的理論、原理、範疇與內涵,了解推行及運作等相關之行政工作,方式包括環境教育行政議題蒐集分析、評論與提出對策,配合實際案例評析,諸如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保護與教育中心運作與行政實務、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環境教育發展歷程與行政實務、國家公園管理處業務綜合考評與環境教育實務與我國環境教育資料庫之規劃與建立。除了理論層面亦指導學生環境教育行政公文之撰寫技巧、專案、檔案管理等實際行政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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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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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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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協助學生了解環境教育行政的相關知識範疇與內涵,與相關學術理論發展之關係與應用,及其在環境教育組織中所面臨計畫、決定、溝通、領導、衝突管理、制度、人員、文化等議題,培養學生獨立創造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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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應《環境教育法》正式施行,協助學生了解各行政機關為實現環境教育目標所作的事務管理,與現行法令、政策以及相關環境教育、社會文化發展之現況,導引學生關心與分析環境教育行政相關議題,並訓練學生透過批判性思考,深入瞭解環境教育行政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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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應用環境教育行政議題資料分析、評論與提出對策,進而培養學生在環境教育組織的運作中,有效整合教育資源、解決各種問題,以達成環境教育目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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