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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GCU0013 課程名稱 基本設計
英文名稱 Basic Design
全/半年 必/選修 必修
學分數 3.0 每週授課時數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先修課程
課程簡介 「基本設計」(Basic Design)課程所探究的問題,是各類專業設計所共通和共同需要的的。不論想要從事那一領域的設計工作,都必須先研習「基本設計」,才能得心應手。
課程目標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1. 讓學生針對從事設計工作者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技巧及方法,作有系統的練習:基礎元素的構成、平面構成、立體構成、形式原理的運用。 學士:
 1-5 具有造型經營和設計思維的能力,將自己的創意構思直觀地用形象表達之能力
2. 建立學生正確的設計觀念:凡是有目的之造形活動都可稱為設計。有計劃性、目標性地從發想、創意到製作,一系列的行為就是設計工作。設計作品,應顧及目的性、經濟性、功能性,特別不可忽視美感以及圖文設計(Graphic Design)。 學士:
 2-1 具有創意思考、藝術整合與設計之能力
 2-2 具有圖文與影視傳播之創作、科技整合、企畫執行與設計之能力
3. 拓展學生新的設計視野:由於印刷技術突飛猛進、快速大量生產的可能性以及視覺傳達的明確性,一切視覺設計(Visual Design)的領域,從平面的海報、廣告等印刷品,演進到電子媒體的電影電視,更進而影響著室內設計、建築設計、工業設計、展示設計、服裝設計等。 學士:
 3-2 具有包容多元藝術形式的胸襟、發揮創意,展現圖文傳播之新契機之能力
 3-3 具有人文素養及社會關懷之精神
4. 讓學生多多觀摩各國設計師的作品 學士:
 3-1 具有圖文傳播專業知識與實務應用之能力,以及將創意與產品與世界接軌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