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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PAM0100 課程名稱 文化與觀光產業
英文名稱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全/半年 必/選修 選修
學分數 3.0 每週授課時數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先修課程
課程簡介 本課程旨在介紹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之關係與連結,並藉由產業架構、經濟學理論及符號觀點等面向探討文化觀光產業之現況與問題。
課程目標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1. 協助學生具備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所需相關知能 碩士:
 1-1 能兼具表演藝術相關理論知識與獨立學術研究的能力
 1-2 具備專業領域(展演、創作)及實務運用、規劃執行的能力
 1-4 能將專業技能轉化運用在各跨領域產業的能力
2. 協助學生培養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所需相關職能 碩士:
 2-10 具備掌握社會情緒變化及回應的能力
 2-7 具備表演藝術企畫、行銷及執行活動的能力
3. 涵養學生具備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工作者應有倫理 碩士:
 4-2 透過藝術能量豐富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