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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PAM0100 | 課程名稱 | 文化與觀光產業 |
英文名稱 |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3.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旨在介紹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之關係與連結,並藉由產業架構、經濟學理論及符號觀點等面向探討文化觀光產業之現況與問題。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協助學生具備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所需相關知能 |
碩士: 1-1 能兼具表演藝術相關理論知識與獨立學術研究的能力 1-2 具備專業領域(展演、創作)及實務運用、規劃執行的能力 1-4 能將專業技能轉化運用在各跨領域產業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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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協助學生培養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所需相關職能 |
碩士: 2-10 具備掌握社會情緒變化及回應的能力 2-7 具備表演藝術企畫、行銷及執行活動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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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涵養學生具備文化產業與觀光產業工作者應有倫理 |
碩士: 4-2 透過藝術能量豐富社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