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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PAM0113 課程名稱 表演藝術管理
英文名稱 Performing Arts Management
全/半年 必/選修 選修
學分數 3.0 每週授課時數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先修課程
課程簡介 表演藝術管理的本質,在於探究如何以最有效的方法,將表演藝術工作者和表演藝術市場做一緊密的結合。表演藝術管理者必須在工作推動的過程中,致力於為組織創造出最大的效益。基此,本課程的最主要教學目標,乃在於鎖定環境、政策、資金、觀眾、企劃、傳播等面向,以對表演藝術管理之課題,進行堅實的理論研討與個案檢視。
課程目標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1. 協助學生習得表演藝術管理相關理論與實際應用之能力 碩士:
 1-1 能兼具表演藝術相關理論知識與獨立學術研究的能力
 1-2 具備專業領域(展演、創作)及實務運用、規劃執行的能力
 1-3 熟知相關領域法令規章
 1-4 能將專業技能轉化運用在各跨領域產業的能力
2. 培養學生具備表演藝術管理之實際職能 碩士:
 2-10 具備掌握社會情緒變化及回應的能力
 2-7 具備表演藝術企畫、行銷及執行活動的能力
 2-8 具備表演藝術相關產業之整合與推動的能力
 2-9 具有創意發想及實驗精神的能力
3. 協助學生涵養表演藝術管理之特質與倫理 碩士:
 3-1 具備藝術熱誠與情緒管理的能力
 3-2 具備表演藝術相關產業整合與推動的能力
 3-3 具備良好人際關係,參與團體合作,協調與檢討的能力
 3-4 具有敏銳觀察,良好文字與口語表達的能力
 4-1 堅守專業智能,並能不斷挑戰與創新
 4-3 能維持專業信念並尊重藝術創作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