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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PAM0113 | 課程名稱 | 表演藝術管理 |
英文名稱 | Performing Arts Management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3.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3.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表演藝術管理的本質,在於探究如何以最有效的方法,將表演藝術工作者和表演藝術市場做一緊密的結合。表演藝術管理者必須在工作推動的過程中,致力於為組織創造出最大的效益。基此,本課程的最主要教學目標,乃在於鎖定環境、政策、資金、觀眾、企劃、傳播等面向,以對表演藝術管理之課題,進行堅實的理論研討與個案檢視。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協助學生習得表演藝術管理相關理論與實際應用之能力 |
碩士: 1-1 能兼具表演藝術相關理論知識與獨立學術研究的能力 1-2 具備專業領域(展演、創作)及實務運用、規劃執行的能力 1-3 熟知相關領域法令規章 1-4 能將專業技能轉化運用在各跨領域產業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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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培養學生具備表演藝術管理之實際職能 |
碩士: 2-10 具備掌握社會情緒變化及回應的能力 2-7 具備表演藝術企畫、行銷及執行活動的能力 2-8 具備表演藝術相關產業之整合與推動的能力 2-9 具有創意發想及實驗精神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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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協助學生涵養表演藝術管理之特質與倫理 |
碩士: 3-1 具備藝術熱誠與情緒管理的能力 3-2 具備表演藝術相關產業整合與推動的能力 3-3 具備良好人際關係,參與團體合作,協調與檢討的能力 3-4 具有敏銳觀察,良好文字與口語表達的能力 4-1 堅守專業智能,並能不斷挑戰與創新 4-3 能維持專業信念並尊重藝術創作倫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