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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PAU0014 | 課程名稱 | 表演藝術產業實務 |
英文名稱 | Practice of Performing Arts Industries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對於表演藝術產業經營、法規、制度等面向解析、觀察,尤其是實務面的表演藝術團隊現實經營環境、限制等,透過各種產業合作模式介紹尋求永續經營概念。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表演藝術產業定義、種類說明 |
學士: 1-1 能兼具表演藝術相關理論知識 1-4 具備將專業技能運用在跨領域產業之能力 2-4 具備認知各式表演藝術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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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演藝術產業相關法規、制度探討 |
學士: 1-2 具備專業領域(展演、創作)及實務運用、規劃執行能力 1-3 有效認識相關領域法令規章 2-2 具備跨領域學習與應用的能力 4-1 強化專業智能,具備嘗試創新的特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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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演團隊經營觀察,限制等現況研析 |
學士: 2-1 具備表演藝術之創作或展演的能力 2-6 具備表演藝術相關產業之整合與推動的能力 2-7 具有創意發想及實驗精神的能力 2-8 具備掌握社會情緒變化及回應的能力 3-3 具有敏銳觀察,良好文字與口語表達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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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永續經營、資源共享對於表演團隊產業的重要性 |
學士: 3-1 具備藝術熱誠與情緒管理的能力 3-2 具備良好人際關係,參與團體合作,協調與檢討的能力 4-2 透過藝術能量豐富社會價值 4-3 尊重專業倫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