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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SPU0081 | 課程名稱 | 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 |
英文名稱 | Special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and Related Laws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必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本課程透過講授、討論及學生報告等方式,幫助修課同學瞭解特殊教育的行政組織與運作情形,並熟悉相關法令規定,以為提供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有關之行政支援服務,以及協助及維護特殊教育學生接受適性教育權利之依據,同時亦培養發掘問題、研議問題解決策略的能力,提升整體特殊教育的效能。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探討特殊教育政策與法規,瞭解特殊教育行政背景脈絡 |
學士: 1-1 具備一般特殊教育知能 1-3 能瞭解特殊教育行政及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利法規 3-3 能發掘問題並發展問題解決策略 4-1 能遵守專業倫理並具有敬業精神與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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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熟悉特殊教育法令規章,瞭解我國特殊教育行政組織與運作情形 |
學士: 1-1 具備一般特殊教育知能 1-3 能瞭解特殊教育行政及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利法規 3-3 能發掘問題並發展問題解決策略 4-1 能遵守專業倫理並具有敬業精神與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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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針對特定主題,分析特殊教育行政實施現況與相關問題 |
學士: 1-1 具備一般特殊教育知能 2-8 具備策劃及執行特教專題研究之能力 3-3 能發掘問題並發展問題解決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