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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VDU0034 | 課程名稱 | 品牌設計 |
英文名稱 | Brand Design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行銷大師菲利浦‧柯特勒 (Philip Kotler) 提出:「創造並以新溝通的方式,傳遞品牌價值」的行銷方程式,它所強調的就是品牌價值 (Value)。台灣的經濟歷經標準化思考的代工階段,現今朝向文化創意產業經濟模式發展,正是思考品牌差異化與設計創意的導入,勢必要朝風格化思考的品牌化(Branding)方向前進,如此方能創造知識經濟體系的價值與利益。 所以,本課程主要授課重點為以品牌設計為中心點,探討經營層之品牌理念,執行層之品牌要素操作,並延展至行銷層面之宣傳策略等內容,是一門兼具策略構思與設計經營的實作課程。 授課方式以講授品牌案例分析及自創品牌之設計實作演練來相互配合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使學生熟知品牌資產。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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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學生熟知品牌要素。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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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學生熟知品牌理念。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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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學生熟知品牌命名。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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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學生熟知品牌設計。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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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品牌形象推廣。 |
學士: 3-4 產官學界跨領域整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