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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 VDU0040 | 課程名稱 |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 |
英文名稱 |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Design | ||
全/半年 | 半 | 必/選修 | 選修 |
學分數 | 2.0 | 每週授課時數 | 正課時數: 2.0 小時, 實驗時數: 0.0 小時 |
先修課程 | |||
課程簡介 | 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核心在於培養學生能以;1.以創意為內容的生產方式為依據發展,2.以符號意義為產品價值的創造為設計基礎,3.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觀念,4.培養學生「故事」的詮釋能力,5.發揮產業價值的文化思維,6.美學品味的提升,融合設計觀點的思維,培養學生執行文化、產業與設計運用之綜合課程。 | ||
課程目標 | 對應系所核心能力 | ||
1. 以創意為內容的生產方式為依據發展 |
學士: 2-4 文化產值創新能力之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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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符號意義為產品價值的創造為設計基礎 |
學士: 2-1 設計實務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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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觀念 |
學士: 4-2 尊重多元文化與國際化視野之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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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培養學生「故事」的詮釋能力 |
學士: 3-2 獨立思考及人格素養之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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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揮產業價值的文化思維 |
學士: 3-3 多元文化認知與思辯能力之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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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美學品味的提升,融合設計觀點的思維 |
學士: 3-2 獨立思考及人格素養之建立 |